《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一期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报告》、《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一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印发)、《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要求,进行项目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7317.63m2。本次调查的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一期范围(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占地约 4.9 万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中“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第三节 建设用地”里明确提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石景山区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2021年10月)可知,项目地块后续将主要规划用于一类建设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托幼用地(A334)、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G1)等。2022年4月,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656-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工作。通过污染识别、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地块现场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03个(含10个平行),地下水样品8个(含2个平行)。土壤中重点关注(96种指标):①GB36600-2018 标准中基本项(45项);②其它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特征指标共51种。地下水中重点关注(89种指标):①GB14848-2017 表 1 标准中常规项共35种(除放射性及微生物指标外);②其它特征指标共54种(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经比对本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选用的筛选值,结论如下:

(1)103个土壤样品中的96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本次调查选用的筛选值。

(2)8个地下水样品中的87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 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 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个指标(硫酸盐和铅)在2个样品中略高于Ⅲ类水质标准,但都远低于Ⅳ类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一期范围不属于污染地块,能够满足地块后续规划开发使用。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  010-6240460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工  010-88608818转826

 

 

 

  • 《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印发)、《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要求,进行项目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南侧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8052.84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中“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第三节 建设用地”里明确提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石景山区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2021年10月)可知,项目地块后续将主要规划用于一类建设用地,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G1)等。此外,地块局部区域将规划用于防护绿地(G2)、环卫设施用地(U22)以及规划道路等二类建设用地。2022年4月,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656-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工作。通过污染识别、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初步判断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地块现场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107个(含10个平行),地下水样品8个(含2个平行)。土壤中重点关注(83种指标):①GB36600-2018 标准中基本项(45项);②其它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特征指标共38种。地下水中重点关注(89种指标):①GB14848-2017 表1标准中常规项共35种(除放射性及微生物指标外);②其它特征指标共54种(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经比对本次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选用的筛选值,结论如下:

(1)107个土壤样品中的83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本次调查选用的筛选值。

(2)8个地下水样品中的87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 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 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个指标(硫酸盐和铁)在1个样品中略高于Ⅲ类水质标准,但都远低于Ⅳ类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能够满足地块后续规划开发使用。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  010-6240460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工  010-88608818转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