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二期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23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要求,进行项目信息网上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地块总占地面积为67317.63m2。本次调查的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二期调查范围(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占地约 1.65万m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中“第四章 风险管控和修复”的“第三节 建设用地”里明确提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石景山区黄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2021年10月)可知,调查地块后续将主要规划用于一类建设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的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G1)等。2023年8月,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对调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11/T656-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开展调查地块初步调查工作。通过污染识别、现场钻探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完成调查地块报告编制和评审备案工作。调查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调查地块现场采集并送检土壤样品66个(含7个平行样),地下水样品5个(含1个平行),土壤气样品4个(含1个平行)。土壤中重点关注(96种指标):①GB36600-2018 标准中基本项(45项);②其它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特征指标共51种。地下水中重点关注(70种指标):①GB14848-2017 表 1 标准中常规项共35种(除放射性及微生物指标外);②其它特征指标共35种(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土壤气中关注指标(7种):石油烃、甲基叔丁基醚以及苯系物。经比对本次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选用的筛选值,结论如下:

(1)66个土壤样品中的96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本次调查选用相应的筛选值。

(2)5个地下水样品中的66种指标都未超过国家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及本次调查选用相应的筛选值。4个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浊度、铁和铝)存在超Ⅲ类水质标准现象。

(3)4个土壤气样品中的7种指标都未超过本次调查选用相应的筛选值。

综上所述,黄庄村43号北侧地块二期调查范围污染风险总体可控,不属于污染地块。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  010-6240460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张博君        联系电话:010-88608817